永德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时间:2024-10-11 16:58:2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永德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207号保利中心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2024-YNYD-W0007     1.2 项目名称:永德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资金来源:其他     1.5 预算金额:本项目无前期预算,每年采购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1.6 采购内容:采购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一批,具体内容及清单以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     1.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当年合同期满之后,就上一年的供货与双方合作情况等方面对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1.8 供货时限:按需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1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3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     1.9 质保期(有效期):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耗材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1.10 供货地点:永德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公司出具的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成立时间达不到审计年度要求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说明情况;自然人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凭证或情况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缴纳凭证或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2.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发送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到现场):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并在邮件正文备注XX单位,报名XX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公司处理报名人员收到报名资料后会及时处理,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另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时请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时:提供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为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报名信息登记表。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3.3文件费缴纳方式:对公账户转账。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10300007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信息产业园3号楼3楼小会议室301(鑫豪酒店3楼)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磋商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开启、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信息产业园3号楼3楼小会议室301(鑫豪酒店3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7.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2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其他缴纳方式是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4其他:     7.4.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4.2本项目的磋商公告与有关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德县人民医院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398832569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207号保利中心11楼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孔昱文、苏艳苗、肖琼珍、王雄、袁刚、郑春雅、胡洋、徐敏     电    话:18788465131、1878813522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昱文     电     话:1878846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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